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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头衔:
  王安保 太原海关党组书记
  金时峰 福州海关关长

  二、以下7名同志关街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徐道文 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梁克义 太原海关关长
  庞中联 满洲里海关关长
  孙毅彪 上海海关关长
  陈华山 南昌海关关长
  何署坤 武汉海关关长
  靳晨光 长沙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头衔:
  王志宗 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徐淑芳(女)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 杭州海关副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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