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药二厂等54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认证审查公告》(见附件),公告审查期10日,自2003年11月4日至2003年11月13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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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