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呈请核准〈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请示》(鲁价格发[2001]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你省上报的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有少数药品属《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所列品种,请从你省定价药品目录中剔除,然后再予以公布。在公布你省定价药品目录时,请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国家计委
2001年9月17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