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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贵州省定价目录的复函

贵州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审定〈贵州省定价目录〉(送审稿)的请示》(黔价呈[2002]289号,以下简称《目录》)收悉。经审定,现函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所拟《目录》。《目录》中的具体表述,请注意与《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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