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物价局、煤炭厅关于河南省地方煤矿救护队征收救护费的报告的通知
  省财政厅、物价局、煤炭工业厅《关于河南省地方煤矿救护队征收救护费的报告》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征收地方煤矿救护费是抢险救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各有关地方煤矿应按标准如数缴纳;煤炭部门要落实措施,真正管好、用好此项费用;财政、物价、审计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其专款专用。 
 
 
省财政厅、物价局、煤炭厅关于河南省地方煤矿救护队征收救 
护费的报告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四日) 
 
  地方煤矿救护队是为地方煤矿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是抢险救灾的特殊专业队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为使地方煤矿救护队能够正常开展救护业务,理顺救护经费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地方煤矿救护队的经费应由服务范围内的煤矿企业承担。 
  一、征收原则和办法 
  (一)市、县地方煤矿救护队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根据煤矿企业的煤炭产量征收一定比例的矿山救护费。煤矿企业按标准每季度向救护队交纳一次救护费。矿山救护队对服务范围内的煤矿企业按《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的任务提供服务,不得另行收费。 
  (二)地方煤矿企业自营的矿山救护队,由企业按《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的经费渠道自行解决救护费。 
  (三)矿山救护队对服务范围以外的事故单位处理事故,实行有偿服务。即事故单位应向矿山救护队支付人员工资、设备损耗、材料消耗和事故风险金等费用。 
  二、各救护队服务范围 
  地方煤矿救护队主要服务于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各救护队服务范围按行政区划界定。具体范围见下表: 
 
 
地方煤矿救护队服务范围表
─────────┬──────────────────────────
  救护队名称  │          服务范围
─────────┼──────────────────────────安阳市救护队   │安阳市境内安阳矿务局以外的所有煤矿
─────────┼──────────────────────────安阳矿务局救护队 │安阳矿务局所属煤矿
─────────┼──────────────────────────新乡市救护队   │新乡市境内所有煤矿
─────────┼──────────────────────────焦作市救护队   │焦作市境内统配矿以外的所有煤矿
─────────┼──────────────────────────新密市矿山救护队 │密县境内统配矿以外的所有煤矿
─────────┼──────────────────────────登封市救护队   │登封县境内统配矿以外的所有煤矿
─────────┼──────────────────────────荥阳市救护队   │荥阳县境内的所有煤矿
─────────┼──────────────────────────巩义市救护队   │巩义市境内的所有煤矿
─────────┼──────────────────────────三门峡市救护队  │三门峡市境内的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
─────────┼──────────────────────────禹州市救护队   │禹州市境内新峰矿务局以外的所有煤矿
─────────┼──────────────────────────新峰矿务局救护队 │新峰矿务局所属煤矿
─────────┼──────────────────────────宝丰县救护队   │宝丰县境内韩庄矿务局以外的所有煤矿
─────────┼──────────────────────────韩庄矿务局救护队 │韩庄矿务局所属煤矿
─────────┼──────────────────────────汝州市救护队   │汝州市境内朝川、梨园矿务局以外的所有煤矿
─────────┼──────────────────────────梨园矿务局救护队 │梨园矿务局所属煤矿
─────────┼──────────────────────────朝川矿务局救护队 │朝川矿务局所属煤矿
─────────┼──────────────────────────鲁山县救护队   │鲁山县境内的所有煤矿
─────────┼──────────────────────────平顶山西区救护队 │西区境内统配矿和梁洼矿务局以外所有煤矿
─────────┼──────────────────────────洛阳市救护队   │洛阳市境内地方国有煤矿和宜阳、伊川、孟津境内乡镇煤矿─────────┼──────────────────────────新安县救护队   │新安县境内的乡镇煤矿
─────────┼──────────────────────────梁洼矿务局救护队 │梁洼矿务局所属煤矿
─────────┴──────────────────────────

 
 
 
  三、救护费征收标准 
  根据当前各救护队每年所需经费和服务范围内煤炭产量核定,各救护队救护费征收标准规定为: 
  (一)洛阳市救护队、新安县救护队、巩义市救护队、登封市救护队、新密市救护队、汝州市救护队、鲁山县救护队按吨煤0.35元征收。 
  (二)安阳市救护队、三门峡市救护队、宝丰县救护队、新乡市救护队按吨煤0.50元征收。 
  (三)禹州市救护队、焦作市救护队、平顶山西区救护队按吨煤0.26元征收。 
  (四)荥阳市救护队按吨煤0.80元征收。 
  (五)安阳矿务局、新峰矿务局、韩庄矿务局、梁洼矿务局、朝川矿务局、梨园矿务局救护经费根据救护队需要由矿务局自定。必须保证救护队的设备更新和正常训练。 
  四、各类煤矿企业所承担的救护费用从成本中列支 
  五、救护费管理 
  (一)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上交救护费,逾期按每天1‰征收滞纳金。 
  (二)各救护队征收经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救护队主管部门核定,报请省财政厅、物价局、煤炭厅批准。 
  (三)征收救护费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票据,所收资金全额上缴当地财政专户,按地方预算外资金专项管理,支出编报预算,经财政审批后拨款并监督使用。 
  (四)矿山救护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只准用于矿山救护队的日常开支、正常训练、抢险救灾。严禁挪作与矿山救护无关的其它用途。各救护队在收费总量中提取20%作为设备更新费用,主要设备更新费用的使用计划要上报省煤炭厅,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各地方救护队按征收经费的2%上缴省救护支队,建立省救护基金。主要用于跨区域调动矿山救护队的补助,对救护队大型装备更新改造的补助;组织全省性矿山救护活动等。省救护支队集中的救护费用,一律通过当地财政部门逐级上报省财政专户。 
  (六)各市、县救护队救护经费的征收、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省财政厅、煤炭厅专题汇报一次,并接受当地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七)各市、县财政、物价、煤炭部门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六、此项救护费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开始征收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市、县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