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是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到位的必然要求,是目前防止、减少事故的有效举措,也是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发展的前进方向。总局决定,在2002年底完成7类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于2003-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的目标
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其目标是,适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利用信息网络,实现特种设备的有效监管,并逐步完善监控预警、安全评价、事故统计分析体系,最大程度地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的建设。通过安全监察网络的有效运转和信息化网络的即时跟踪,及时掌握新增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安全质量、分布情况等信息,及时掌握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改造维修、使用管理、隐患治理、事故处理等信息。按照总局部署,到2003年底,全国要完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的100个试点市(地)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力争到2004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动态监督管理。
二、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的措施
(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安全生产管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的意义、目标、方法和规划,争取各级政府在两个网络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重视与支持。同时,要与安全监管、经贸、乡镇企业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形成协作联动机制,促进动态监管机制的建立。
(二)要因地制宜地做好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工作。安全监察网络的建设要力争实现4个相结合,即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与落实安全监察责任制相结合,安全监察与检验工作相结合,安全监察与质检系统其他执法活动相结合,安全监察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相结合。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务必因地制宜,以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以检验机构为重要补充,积极发挥基层政府(乡镇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安全监察网络。
(三)要加强数据的动态录入工作,做好信息化网络建设。总局近期将公布国家数据库的基本要求及数据交换的接口和形式,并及时公布专家对现有动态管理软件的评审意见。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数据交换接口和形式的要求,修改在用软件或者直接选用总局公布的软件,保证总局与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数据库之间的动态交换,实现数据系统的统一管理。通过及时建立、完善、更新数据库,反映特种设备即时情况,实现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为社会服务提供信息,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关系到业已完成的7类特种设备普查整治成果的巩固,关系到能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监管运行机制,关系到能否取得防止、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实效。因此,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积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各地要按照2003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上报的试点城市的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要抓紧规划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于2003年9月30日前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实施方法、完成时间和具体步骤等,为2个网络建设提供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各地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总局将于2003年底组织对试点城市的抽查工作。
二00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