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提高,根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总局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继开展了2004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6月开始,我局组织了14个抽查考核组对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个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实施了抽查考核;截止2004年底,19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要求对232个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了监督抽查。2004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技术规范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验责任落实、档案管理和检验收费等方面的情况。
监督检查结果表明,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的宣贯和人员培训考核以及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和监督检查等监管措施,特别是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模化发展,促使绝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得到加强,但同时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主要问题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既有检验检测机构需要解决的,也有管理部门应认真研究解决的。
(一)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1.检验检测人员对法规、标准理解与掌握不够准确,存在检验不到位,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填写、审批不规范的现象;
2.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运行不规范,制度修订不及时;
3.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对制造监督检验不够重视,对产品制造中的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对企业不按照质量体系进行制造或超范围制造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与纠正;
4.少数检验检测机构由于规模过小、资源条件差等原因,检验档案、设备管理设施差,装备不齐全,管理水平低;
5.在个别实施由特种设备用户自主选择检验检测机构的省份,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中对用户提出的某些不符合法规的要求妥协让步,未能严格执行检验技术规范;
6.少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核准证过期或超范围检验的现象。
(二)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
1.个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核准,由于其资源条件、质量管理及执行的规范标准等与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致使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存在问题;
2.个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存在超越权限擅自推迟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日期或越权批准检验机构扩展资格项目,以及未及时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按期复查核准的现象;
3.个别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存在给检验检测机构下达过高的经济指标的现象,导致检验检测机构为完成指标而忽视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或出现变相增加检验频次、超范围检验的违规行为。
附件:总局抽查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