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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五”规划的通知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五”规划(2001年-2005年) 
 
  从新世纪开始,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进入加快推进和充满竞争的新阶段。人才的拥有量和创造力,将成为加快推进和赢得竞争的主要动力。专业技术人员是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山西省人事人才“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的要求,特编制《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十五”规划》。 
  一、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面临的发展环境 
  “九五”是我省现代化建设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伴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省各地不断加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和各项制度的改革,积极创新人才机制,下大力气开发人才资源,使专业技术人员在推进山西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队伍建设也初步显现出了规模扩大、质量提高、结构优化的发展趋势。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九五”期间,我们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成长和激发创新活力的政策环境,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九五”规划》、《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九五”规划》以及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建立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聘请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留学培训,合作研究。与此同时,注重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和高级人才的住房条件,奖励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上述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使我省在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支初具规模,拥有不同学科、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截止2000年末,全省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08520人(不含非国有单位),比1995年增加了14万人(包括近两年中央移交地方专业技术人员75753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15%,占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4.22%。其中,高级技术职务33328人,中级技术职务228649人,初级技术职务392718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70%、32.27%和55.42%。高、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1:7:12(1995年为1:7:17)。从专业分布看,工程技术人员121751人,占17.18%;农业技术人员17074人,占2.40%;科学研究人员3681人,占0.52%;卫生技术人员83886人,占11.83%;教学人员341815人,占48.2%。从学历构成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802人,占0.67%;大学本科学历114193人,占16.12%;大学专科学历239944人,占33.86%。从产业分布看,从事第一产业的27468人,从事第二产业的151540人,从事第三产业的529512人,分别占总数的3.88%、21.39%和74.73%。全省共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9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0人,省优秀专家217人,博士生导师80余人,硕士生导师800余人;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项目206项,聘请外国技术和管理专家308人次。所有这些,无疑为山西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人才基础。 
  进入新世纪的前五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历史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的大环境将对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国内发达地区凭借其强大的经济科技实力和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在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展开了人才争夺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树立起责任意识,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已经显现出来的人才总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区域布局不均衡、政策环境不宽松、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切实把人才资源开发提到重要战略地位,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用超常规的工作思路,创新人才机制,优化用人环境,把更多的人才留住,把急需的人才引进来,真正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为山西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为重点,切实创新人才机制,优化成才环境,努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本能满足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山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十五”时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遵循的基本方针是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队伍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要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阶段性目标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把调整作为主线,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对人才的层次结构、区域布局结构、行业布局结构进行调整。坚持在发展中推进调整,在调整中壮大队伍。 
  坚持把改革作为动力,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积极创新人才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四化”方针,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精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和预期发展目标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配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队伍层次、专业和年龄结构;改善和调整人才的区域布局结构.行业布局结构;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在扩大队伍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决策人才、高科技人才、复合型人才及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脱颖而出和激发创新活力的政策环境。 
  “十五”期间,要着力创新人才机制,建立健全面向市场的开放有序的人才流动新机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面向国内外吸纳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机制;形式多样、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人才培养开发新机制;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新机制。 
  “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总量目标:到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91.8万人,年均增长4.2万人。培养和引进100名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拔尖人才,10000名在学科、专业领域有所突破、有所专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骨干后备人选。 
  结构目标:到2005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比重提高到65%。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的职称结构比例达到1:5:9。布局目标:到2005年,我省国民经济三次产业人才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20%、76%;“八大战略工程”急需的特色农业工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旅游产业开发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信息化工程,城镇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等专业领域的人才的年递增率达到10%-12%左右。 
  三、实现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措施 
  (一)实施环境建设工程,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以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环境创新为重点,冲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依靠行政手段配置人才等陈旧观念的束缚,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资本、人才社会化的观念,逐步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地区、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并有所侧重。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组织、计划、财政、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制定有利于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政策;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有利于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晋工作的政策;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合理使用现有人才的政策,创建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制定有效的奖励制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制定和建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人事法规建设,尽快制定《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制度,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健全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形成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体系。建立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和高级专家公寓,完善医疗、休假等制度,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实施制度创新工程,努力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就业和收入分配新机制,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以聘用制和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积极创新用人和收入分配机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我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2年在教育、卫生、科研三个系统全面推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3年实行聘用制的覆盖面力争达到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80%以上,到2005年,全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以聘用制为主的用人制度。与此同时,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鼓励资本、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要研究制定经营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探索年薪制等分配方式。事业单位可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的分配办法。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实施市场培育工程,创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 
  要加快人才市场的建设步伐,加快场地人才市场建设,到2003年,省级建成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市级不低于国家三级标准,县级也要有固定的场所。要加速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到2005年基本建成山西人才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涉外经贸人才信息库,农村乡土专业人才信息库等。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作用,不断拓展人才市场业务。加强人才市场法制管理,建立健全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制定人才中介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推行通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人才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和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培育、人才技术交流等服务,加快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国有企事业单位进入人才市场,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上的主渠道作用,推动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进程。 
  针对我省目前人才资源存在分布不合理现象,“十五”期间,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调整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的分布,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推动人才在不同产业间的重组,加强和稳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结合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人才从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改变我省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产学研脱节状况;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和紧缺、急需学科人才,以满足我省重点培育和扶持的7个优势产业人才的需求。加大贫困地区人才开发力度,调整人才在区域间的分布,妥善解决大中城市人才积压、浪费和小城市、农村人才缺乏的矛盾,鼓励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发、创业和服务,改善贫困地区人才奇缺、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拓宽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途径 
  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继续教育,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相结合的方式和途径,增加对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及条件,加快对各级继续教育网络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远程教育。要严格执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办好各类高研班,重点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确保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个学时。继续教育要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要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晋升职务的必备依据之一,推动继续教育终身化。加快知识更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到2005年继续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培养与引进并举,解决经营管理、战略决策等高层次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要重视博士后工作,改进和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加快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建立,积极开展博士后工作的考核和申报,认真做好制度建设和争取资金工作。2002年争取建立大同矿务局、南风化工集团两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到2005年再建10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企业工作站。 
  在加大省内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的同时,要继续实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创造条件输送更多的人员到国外学习和培训。鼓励省内高校与国外大学建立联系,通过联合培训、委托培养、访问学者等多种形式培养省内急需的专门人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国外大企业、研究机构派出高级员工,在实践中接受新知识,提高素质。到2005年,力争培养和引进一定数量的“两院”院士,培养和引进博士、博士后100人。要创造条件吸引出国留学人员来晋工作,积极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专利,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产业。 
  要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拓展引进国外智力范围,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十五”期间每年引进外国技术和管理专家200人次以上,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出国培训400人次以上,在较高起点上推进重点产业的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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