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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对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予以复审的请示》(甬证[2001]26号)和《关于要求批准我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请示》(甬证[2001]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206万元。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信德深验资报字[2001]第03号),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入股资格及出资份额:
  (一)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公司
  22000万元
  (二)宁波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000万元
  (三)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万元
  (四)中国银泰投资公司  12000万元
  (五)宁波维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0万元
  (六)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七)深圳市新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5020万元
  (八)上海新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
  4980万元
  (九)宁波中建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00万元
  (十)宁波保税区金泰有限责任公司
  529万元
  (十一)宁波东港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元
  (十二)宁波市粮食总公司  500万元
  (十三)宁波宁兴公司  439万元
  (十四)宁波金港股份有限公司
  219万元
  (十五)鄞县建设开发公司  219万元
  二、同意你公司更名为“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核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暂不核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你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以外的其他证券业务的资格,须向我会另行申请;过渡期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你公司类型。
  五、我会对你公司拟聘任董事长林益森、总经理陈诚忠、副总经理王裕华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六、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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