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证券监管办事处、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你们初审合格后上报的李远等四人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李远、丁一民和梁怀锁符合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条件,同意其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对重庆港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李远、拟任副总经理王颖,新纪元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拟任董事长丁一民,高斯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梁怀锁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无异议。
请为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并依照《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切实加强管理。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