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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侦破邳州“113”暴力袭警案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11月3日,我市邳州发生一起暴力袭警杀人案件。案发后,省、市、县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指挥部和专案组,周密部署,全力攻坚,在苏北、鲁南10余个县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排查走访,先后梳理相关线索2000余条,排查可疑车辆1800余辆,布控汽车修理厂点1000余家,经过33个昼夜的连续作战,最终将5名山东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整个案件成功告破,同时带破抢劫、寻衅滋事案件30余起,驾车持刀抢劫车匪路霸案件11起,抓获抢劫案件在逃人员90余名,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为表彰在案件侦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政府决定: 
  一、给予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邳州市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颁发奖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给予下列2名同志记二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 
  徐 建 邳州市公安局局长 
  葛徐晓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三、给予下列12名同志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 
  李全庭 邳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丁其英 邳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张宏运 邳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综合科副科长 
  潘纯朴 邳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勤务科副科长 
  李长安 邳州市公安局徐塘派出所所长 
  邵建军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孙洁人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双宝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赵修水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程守杰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特情中队中队长 
  刘伟强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 
  刘宏建 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公安民警,要继续发扬这种“顽强拼搏、恪尽职守、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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