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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丁平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予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报告》(宏源证券董字[2003]第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我会对刘丁平担任你公司总经理、于帆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许建平担任你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没有异议。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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