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港·国际小区1、2、4-7号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天道酬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金港·国际”住宅物业管理费备案及增项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金港·国际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此项收费用于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紧急按钮、周界防范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0元收取。
4、1号楼、2号楼一单元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05元收取。
本文自2003年5月16日起执行至2004年5月15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