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住市房管局统管供暖住宅的职工不再发取暖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革委会,市属各局:
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京革发(78)458号《关于市房管局统管供暖住宅统一实行免费供暖办法的通知》中决定:“对于住市房管局统管的供暖住宅的北京市职工,自一九七八年度冬季取暖期起,统一实行由国家免费供暖,不发取暖补贴,也不交暖气费”,并决定对因此而减少实际收入的部分职工,在全市住宅租金统一调整以前,从原发取暖补贴费中给予补助。鉴于本市住宅租金已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行新的统一租金标准,房管局统管住宅的租金都有所下降,住宅租金水平已基本趋于一致,因此,对住市房管局统管供暖住宅的职工,从今年取暖期开始,不发取暖补贴,也不再发取暖补助。对住市房管局统管无暖气设备住宅的北京市职工,仍按过去的有关规定照发取暖补贴。
197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