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185号)的要求,保证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整机防爆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相应的补充说明、检验报告、考核大纲及有关标志、证书的格式,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
一、《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说明
二、《防爆检验合格》标记格式(略/zj/2001-5/p44)
三、整机防爆检验报告(略/zj/2001-5/p44)
四、《防爆改造检验证》格式(略/zj/2001-5/p46)
五、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查人员考核大纲
六、防爆检查人员资格证格式(略/zj/2001-5/p47)
附件一:
《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说明
一、抽查对象
燃油加油机的整机防爆检验,以取得生产税控加油机资格的企业和税控装置生产厂家(上述双方简称改造单位)取得防爆检验资格的人员为主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以改造单位为单元,将完成检验并合格的设备汇总,报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组织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改造单位检验合格的加油机进行整机防爆检验工作质量抽查,抽查比例不高于10%。对抽查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查,再不合格的应对该改造单位改造的所有加油机进行检验。
二、《防爆检验合格》标记及发放程序
改造单位聘请有资格的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将检查情况全部报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抽查的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确定抽查比例,组织省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按照确定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省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按照上报供抽查的设备数量,给抽查前执行检验的改造核发检验合格标记,由抽查前执行检验的改造单位逐台进行张贴。检验合格标记按照相应的要求填写。《防爆检验合格》标记样式及要求见附件二,标记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要求统一制作。
三、检验报告
执行检验的改造单伙和执行抽查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完成检验后,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格式见附件三。
四、防爆改造检验证
改造单位的改造力案以及改造的首台加油机,经防爆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发给改造单位的防爆改造检验证。改造单位获得防爆改造检验证后,才能进行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防爆改造检验证》样式见附件四。
五、检查人员考核大纲
检查人员考核大纲见附件五。
六、检查人员培训及资格证书
取得生产税控加油机资格的企业、税控装置生产厂和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单位进行防爆检验培训,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防爆检验工作。
根据检查人员资格考核大纲的要求,对考核通过的人员发给检查人员资格证书(正证)和胸卡(副证)。资格证书和胸卡的样式及填写内容见附件六。
七、防烟检验机构上报防闹合格证和防间改造检验证的要求
为使各地安全监察机构和防爆电气设备的用户及时准确地掌握加油机、税控装置防爆合格证取证和此次税控改造防爆检验合格情况,以便准确地实施监察和选用产品,我局决定对取得加油机、税控装置以及整机防爆有效合格证的燃油加油机和税控装置予以公布,以便广大用户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
附件五:
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查人员考核大纲
为贯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关于开展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办发〔2001〕42号)的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查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为了做好检查人员的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大纲,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法规和标准。
1.《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补充通知》(同税函[2001]18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3.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系列标准;
4.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5.GB50156《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二)防爆电气基础知识。
1.爆炸性混合物;
2.爆炸危险场所划分;
3.爆炸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和基本技术要求;
4.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方法;
5.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三)燃油加油机的基本性能及防爆安全。
(四)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的改造整机防爆现场验收。
二、命题要求
(一)试题类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和问答题。
(二)试题要求能够涵盖法观、标准、基础知识及检验内客。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一)检查人员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主要考核检查人员对防爆法规和标准、防爆电气基础知识、燃油加油机技术性能和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现场验收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70分为及格。
(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核工作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委员会进行。监考人员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考委会人员组成。
五、其他事宜
对一次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发给有关证书;未一次考核通过的,可安排另行补考。
200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