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清区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清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武清区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津武价[2003]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区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多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瓦/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2元;用户提出需多路电源供电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8元; 
  二、高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瓦/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8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均不含施工路由及赔偿费用; 
  四、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KVA(KW)的大型公建项目可按照市有关部门届时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据实收取。 
  五、城区以外进行商品住宅建设的电力工程建设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你局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