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代理服务。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和《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将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为我省明年开展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审验换证打好基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具备的条件
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报名人员必须是非公务员。
二、报名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或机构证明;
(2)本人身份证明;
2、《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表一)。
三、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资格考试设《土地确权理论及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理论与方法》、《城镇地籍调查》等3个科目。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闭卷考试,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四、报名及培训考试时间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自通知下发起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名工作,于2003年10月15日前将《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考试报名表》及《土地登记代理人上岗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表二)报省厅地籍处。我厅将根据报名的情况安排培训考试的地点和时间。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