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西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全长1691公里,其中广西段管道长781公里,途经陆川、玉林、兴业、邕宁、横县、南宁、贵港、宾阳、来宾、柳州、柳江、柳城、宜州、河池、南丹等15个市、县。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梁 斌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张勤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兰海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田金贵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张霍德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曾 东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钟森荣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金大刚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 刚 南宁市副市长
贺海良 柳州市副市长
连友农 玉林市副市长
李宏庆 贵港市副市长
莫恭明 来宾市副市长
莫文斌 河池市副市长
黄世全 柳州铁路局副局长
杨 棣 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梁永宽 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项目经理部经理助理
游建雄 武警水电部队一总队副总队长
陈琦金 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计委。办公室主任由梁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业处处长潘文峰、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项目经理部广西项目部经理黄河清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业务处负责人参加办公室,名单报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业处。
领导小组职责是协调处理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跨地方行政区域的有关事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的具体事务。
管道工程经过的市、县要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和规划部门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当地计划部门。管道工程涉及的乡和镇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为工程提供服务和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今后,领导小组一般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下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