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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在全市全面推选垃圾袋装收集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垃圾袋装化是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先后采用的一种先进的垃圾收集方式。近几年,我市在一些街道和居委会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这种袋装化的收集方式,已取得良好效果。为继续巩固成效,使之步入规范化管理,市市容环卫局对原1995年制定的《关于推行垃圾袋装和上门收集的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新修改的《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垃圾袋装收集的办法》转发给你们,望按新的修改办法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执行。 
 
 
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垃圾袋装收集的办法 
 
  为加强我市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处理,杜绝乱倒乱扔垃圾现象,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省会形象,特在我市1995年起实行上门收集袋装垃圾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垃圾袋装上门收集是一种先进的收集方法,市区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单位必须大力宣传、积极推广这种方法,使广大市民自愿接受。 
  二、对垃圾袋装上门收集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的目标责任管理。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由社区服务站指派专人每天上门收集袋装垃圾,送往指定的垃圾站。 
  三、凡居民住宅、单位宿舍、物业管理小区、开发小区(包括拆迁安置户)的居住户,每天应将生活垃圾用塑料袋装好扎紧,放在指定地点。 
  四、垃圾袋装上门收集实行有偿服务,按每户每月3—5元的标准,由社区服务站负责收取。楼层过高,如需增加有偿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居民缴纳服务费后,如收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可及时向社区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报告,社区服务站依照有关制度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撤换人员。 
  六、各区市容环卫局负责对本区内垃圾袋装上门收集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及时清运各垃圾站的生活垃圾,切实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市城管委、市市容环卫局负责组织定期检查。 
  七、为全面推广垃圾袋装上门收集方法,对各区推广普及情况进行计分考核奖惩。 
  八、市、区、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必须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对乱倒、乱扔垃圾的不良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加大处罚力度,以促进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 
 
 
长沙市市容环卫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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