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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丽水市2018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丽水市2018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7月26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亮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政府该议案,根据省核定的丽水市2018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3.43亿元及新增债务9.6亿元,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丽水市2018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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