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6月4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8年6月中旬在济宁召开,正式会期一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选举事项。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城市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暂行办法
»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白龙小区”和“仓山公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意见的通知
»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三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2001)15号
»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直单位预算外资金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