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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8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87号)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人时,须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能空项、漏项。申报人推荐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申报人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加盖印章或签字。

  

  三、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通过(广东工美在线http://www.gzartware.com/下载),电脑打印填写。附件应包括材料及排列顺序,排列需按《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87号)执行。

  

  四、上述表格连同附件材料请严格按a4规格分开装订成2册,各一式6份,并于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五、申报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617栋艺华大厦七楼708室

  

  联系电话:82058632

  

  联 系 人:田勇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87号)(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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