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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健全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部门:  
  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是劳动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手段。它对于掌握劳动力资源数量、质量状况,制定规划、政策,研究分析其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职业技能开发统计工作还比较落后,其主要表现是统计范围窄小,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应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原来只包括技工学校统计和技师评聘统计两项。现对技师评聘统计的内容作了修改,形成技师评聘和培训统计。同时又增设了两个统计项目。除《技工学校综合情况统计表》仍按原来的要求填报外,本通知下达的三项统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别在《技师评聘和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工人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劳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中说明。今后,随着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需要,还将适当修改和增加某些统计内容。 
  该统计体系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职能处(科)室负责。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创造条件采用较先进的统计工具,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项统计报表均为年报表,省(部)级层次的统计上报时间为每年一月下旬。 
  三、请按照劳培司字<1992>8号文件要求,使用部发主结构软件汇总、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将汇总数据库经部-省间远程数据通讯网报部(使用电子邮件,发往用户请选培训司)。 
  请各地、各部门抓紧组织实施,严格统计制度,保证统计工作的落实。在统计中有什么问题,及时与劳动部培训司联系。 
附件: 
  1.技师评聘和培训情况统计表 (略) 
  2.工人培训情况统计表 (略) 
  3.劳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略)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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