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福州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六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及市委“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决策部署,以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机制创新推动区域竞争力提升,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支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1、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与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争取洽谈签约一批项目。实施民资“回归工程”,做好大型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补助。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建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市级风险投资基金尽快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市经委牵头,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
2、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运作,进一步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进行有效整合和盘活;加强所出资企业资本运作,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运作载体;充分发挥交建、新榕、水务、城建发展等4家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作用,推进融资方式的多元化;继续培育1至2家资产超百亿的市属国企(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大力持续推进中央企业与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合作,以壮大我市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市经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工商联配合)。
3、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法制政策支撑,有效发挥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政策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自主创新。整合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研发和科技产业的投入。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健全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科技保险等新型科技金融试点。做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州落地的服务工作。加强企业技术中心体系建设,扶持一批高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高新区管委会、闽侯县政府配合)。
4、创新人才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优化人才引进和创业创新环境,完善《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建福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人才公寓,完善人才储备制度,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为优秀人才创业创新提供一站式、保姆式全程跟踪服务(市公务员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科协配合)。
(二)深化农村改革
1、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开展二轮延包或者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必须及时认真组织完成延包工作(除拟收储土地外),依法确权、确地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配合)。
2、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在国家加大对水利建设投入的基础上运用“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建设农田水利(市水利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研究加快市属林场发展的方法与措施(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加大金融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农发行、农行、农商行等加大涉农金融产品创新。支持设立组建村镇银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闽侯县、连江县要提出组建村镇银行的方案或意见。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市金融办牵头,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保监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政府、连江县政府配合)。
5、深化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加快规划设计,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市政公共事业和环境景观建设。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加快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改造。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户籍管理新模式,促进试点镇农民、居民双向自由流动。年底前,第一批省级试点镇(青口镇、荆溪镇、龙田镇)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基本形成,第二批省级试点镇(高山镇、江田镇、琯头镇)和7个市级示范性小城镇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市建委牵头,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完善财政金融价格管理
1、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研究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改善各类转移支付办法。做好全市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加强对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债务的规范管理。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市财政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2、推进地方金融创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推进政策性农村保险试点,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通过bt、bot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市金融办牵头,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农信社、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建立市级股权风险投资资金,采取股权投资、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的办法,加快我市企业的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金融办配合)。
3、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推动优秀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建立境内主板、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分类动态管理,大力推进有条件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向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争取有10家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市发改委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争取纳入新三板首批扩容试点,做好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准备工作(市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动国有重点企业和融资平台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为我市建设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市发改委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配合)。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提高行政效率。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改革试点(市编办牵头)。抓好事业单位职能界定、机构规范和编制清理,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扩大试点范围。事业单位参照行政性、公益性、企业化管理制定不同的政策进行分类改革(市编办牵头,市公务员局配合)。
2、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贸服务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
3、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中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裁量基准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进一步下放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市效能办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办配合)。
4、深化政府绩效考评机制。继续探索具有福州特色的更加科学有效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市效能办牵头)。
(五)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1、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探索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样化管理运作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深化义务教育发展改革。推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电脑派位”制改革。积极探索实施“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的中职办学模式改革。优化中考中招办法,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市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实施群众文化培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社区文化活动室提升、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提升和艺术扶贫提升等群众文化提升工程。不断深化市歌舞剧院等文艺院团改革,加快推动市歌舞剧院按照改革四项标准,落实工商登记、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尽快组建海峡演艺集团。继续推进新闻媒体改革,转变福州广电集团经营模式,稳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扎实推进频道制改革。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推进49项具有辐射带动和产业聚集作用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持续打造我市已有的产业品牌,着力培育和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广电集团、市发改委配合)。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的制度,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改革和补偿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制定落实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三定一补”政策,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正常运行。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含大学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规划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统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展。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重点和特色专科建设(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在四城区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实现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完善领取失业金人员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物价上涨生活补助。巩固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重点推进事业单位和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加强开展社保基金监管,做好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深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区域性垄断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市财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通过用地单列、财政优先、税费减免和责任考核等措施,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的规划指导,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全面分析“十二五”时期我市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需要解决的体制难题,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各项改革的负责部门要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明确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综合协调和跟踪推进,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