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明旅游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了迎接首个“中国旅游日”的到来,进一步推动“文明旅游、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根据《2011“中国旅游日”活动工作方案》及《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安排,特制定《“文明旅游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将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文明旅游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2011“中国旅游日”活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文明旅游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首个“中国旅游日”,通过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月”活动,提升公民文明旅游及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二、活动主题
文明旅游、优质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1、《文明旅游倡议书》网上签名活动
时间:“文明旅游月”活动期间
方式: 国家旅游局与中国旅游网、新浪网等网络媒体合作,在网上设立《文明旅游倡议书》签名活动平台及窗口,征集网友签名,号召广大网友共同做出承诺,自觉践行“文明旅游、优质服务”理念。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与当地媒体合作,开展《文明旅游倡议书》网上签名活动。
2、“文明旅游、优质服务”企业宣传活动
时间:“文明旅游月”活动期间
地点:各类旅游企业营业场所
方式: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等旅游服务单位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公益广告宣传片》。
国家旅游局将印制并下发一批《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品质旅游出行提示》宣传折页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纸质宣传品及《“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公益广告片》(已发放),并将相关宣传品式样登载在中国旅游诚信网上,供各地下载、印制、发放使用。(如需下载宣传品式样,请登录“中国旅游诚信网”通知公告栏)
3、“文明旅游、优质服务”社区宣传活动
时间:“文明旅游月”活动期间
地点:重点旅游城市居民社区
方式:各重点旅游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旅游企业在居民社区,设置“文明旅游、优质服务”宣传展区,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播放《“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展旅游咨询和品质旅游产品线路推介。
4、“文明旅游、优质服务”媒体宣传活动
时间:“文明旅游月”活动期间
方式: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媒体合作,通过专题报道、专栏、专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旅游,深入报道“文明旅游月”系列活动。
国家旅游局将与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网、新浪网旅游频道等媒体合作,通过微博互动访谈、观点pk、互动投票等方式,开展“文明旅游、优质服务”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文明旅游月”活动是2011“中国旅游日”各项活动中的重点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积极引导;以举办此次活动为契机,增强旅游行业凝聚力,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低碳经营、优质服务,提高旅游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创新思路、确保效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使本次活动充分体现出旅游业的特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动“文明旅游月”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文明旅游月”活动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并将活动总结于6月15日前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