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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原草桥实验中学地块土地整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苏地储字[2011]50号文及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批复(苏府复[2011]1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实施原草桥实验中学地块土地整理项目。该地块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庆元坊、南至干将西路、西至永定寺弄、北至金太史巷,总投资约150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环评等法规规定手续,完成后报我委批复。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孙焕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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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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