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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2011―2015年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拟定的《2011-2015年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2015年天津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在2011至2015年期间技术防范网络体系(以下简称"技防网")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依据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公科信〔2010〕30号)、《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5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公安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要求,把推进"技防网"建设作为"平安天津"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使"技防网"在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构建起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技防网":

  --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在用技防系统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在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中的整体效能。

  --加大技防系统建设、整合力度,兼顾城乡统筹发展,大幅提高技防系统数量,使覆盖全市的网络体系更加严密。

  --提升系统防控效能,完善运行维护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与公安工作紧密融合,支持和服务实战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拓展系统应用范围,加强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契合,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技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工作标准;结合当前形势,科学制定加强技防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严格按照《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做好各类技防系统的开工审核与竣工审验行政许可工作,确保技防系统在设计与施工方面符合各类技术标准。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深入推进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二)推动社会技防系统建设,扩大系统覆盖范围。依法推进全市社会技防系统建设,指导金融、电力、公共交通、市容、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开展技防系统建设,实现对易发案部位、繁华地区、物业小区、交通路口、景观设施、广场和水域等的技防覆盖。统筹农村技防系统建设,涉农区县根据治安特点和经济状况开展技防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全域覆盖。加快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步伐,2011年新建监控点位8万个,2012年新建6万个,2013年新建6万个,2014年新建5万个,2015年新建5万个,至"十二五"末,我市监控点位总数累计达到60万个。

  (三)加快技防系统联网整合,提升资源共享水平。

  1.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每个城镇派出所辖区在完成"十一五"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新建监控点位10个,2012年新建10个,2013年新建10个,2014年起重点对已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2015年全市建设联网视频监控点位累计达到2万个。

  2.社会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加快实施市和区县两级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社会公共区域已建视频监控点位整合工作。市级整合进度:2011年整合4000个,2012年整合4000个,2013年整合6000个,2014年整合1万个,2015年整合1.6万个,累计达到4万个。区县整合进度:2011年整合6000个,2012年整合6000个,2013年整合8000个,2014年整合1.5万个,2015年整合2.5万个,累计达到6万个。

  3.电子卡口系统建设。在主要交通路口、交通要道、外环线、本市与外埠交界治安卡口,开展电子卡口系统(即机动车号牌抓拍识别联网比对报警系统)建设,提升车辆动态管理控制能力,基本构建起可溯源车辆行驶轨迹的巡控网络。市公安局在外环线和与本市外埠交界处增建前端点位100处,各区县负责本辖区电子卡口系统建设,全市2011年至2015年每年新建40处,至"十二五"末,全市电子卡口系统数量累计达到400处。
(四)加强运营维护管理,提高完好使用水平。

  1.完善"技防网"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涵盖系统运行、维护、值守、处置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区域报警服务中心,建立专业的值班值守和维护队伍,确保系统24小时完好运转。加强系统安全管理,规范用户安全认证、授权管理和操作使用。强化技防系统运行维护,系统完好使用率2011年达到70%,2012年达到80%,2015年达到90%。

  2.提升社会技防资源管理使用水平。依法开展技防系统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金融、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已建技防系统实施技术检验,社会技防系统完好使用率2011年达到50%,2012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创新和延伸技防管理工作,推行社会化监控报警服务,满足公安工作实战需要和社会管理需求。

  (五)深化技防系统应用建设,增强服务实战效能。

  1.拓展应用领域,推进技防系统全面应用。深化技防系统在指挥决策和治安防控中的应用,将"技防网"纳入指挥巡防体系,实现现场巡逻和网上巡视的全面联动,以及"技防网"和"警防网"、"民防网"的有机结合。加强技防系统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和管理社会方面的应用,加强信息研判预警,及时总结新的技战法并形成体系。开展技防系统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应用,实现跨行业、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为市容园林、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提供远程监控、早期预警等服务。

  2.引进开发关键技术,促进技防系统深度应用。开展报警监控关键技术应用,注重使用行为识别、模糊图像处理等技术,构建可溯源车辆行驶轨迹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巡控网络,逐步提高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研究开发基于gis/gps/rfid/视频技术的移动目标定位、追踪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市各领域的信息共享联动网络,保持"技防网"技术领先优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技防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把"技防网"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动,推进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技防网"建设、应用成效,提高全社会参与"技防网"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组织开展"技防网"示范达标建设,继续将"技防网"建设纳入对各区县、各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

  (三)落实资金,保障建设。要把"技防网"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财政分级负担、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将"技防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纳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要害单位年度预算,根据财力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予以保障。对于用于全市性和区域性公益事业的"技防网"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承担;用于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人民群众自身防范的"技防网"建设由受益单位和受益人出资。各有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技防网"建设。
    天津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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