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
你所关于报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报告(川技监情[1997]27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有关规定,对你所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你所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社会单位和个人开展技术监督资料、情报复制、检索、查新等项服务,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二、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是对社会各单位、个人的最收费标准。
三、你所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到物价部门申办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收费收入严格按《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入财政专户,专款用于开展复制、检索、查新等各项技术监督情报、信息服务,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规定以外的收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为不合法收费,违者由物价检查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查处。
五、本《通知》从一九九八年六月八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文件凡与本《通知》不符的同时废止。
1998年5月25日
附: 四川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 资料印制费
1 A3印制 页 0.6
2 A4印制 页 0.3
3 电脑输入(A4) 页 4-18
4 制版 页 4
5 印刷(8K千印) 千印 30 不足千印按千印计
二 提取资料服务费
1 国内有号文献 件 2
2 国外有号文献 件 4
三 检索费
1 函索、代索 10-30
(1) 本所所藏 件 10-30
(2) 所外资料 件 30-50
2 无号机验 件 10
四 查新收费
1 开题查新 项 300-600
2 成果查新 项 150-400
五 标准水平类比收费 项 200-500
六 制定标准服务收费 项 500-1200
七 修订规程服务收费 个 300-600
八 资料翻译收费
1 外译中 千字 25-50
2 中译外 千字 40-80
3 审校 千字 20-40
九 长期信息服务费 户、年 200-400
十 标准技术信息服务费
1 国内标准文献 页 1
2 国外标准文献 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