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2010年是实现珠江综合整治第三阶段“八年江水变清”目标的最后一年。一年来,流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实现阶段目标。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主要大江大河水质维持良好(ⅱ~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大部分流经城市水体水质明显改善。2010年流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6%,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76.3%,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89.1%,分别比2009年提高2.3、3.1和1.7个百分点。到2010年底,流域内所有城市实现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达标。珠海前山河、韶关北江市区段、中山歧江河、江门河、清远北江市区段、云浮南山河、惠州西湖和肇庆星湖水质优于ⅳ类;珠江广州河段、东莞运河水质稳定优于ⅴ类。据不完全统计,至2010年底,共开展城市河段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960多项,已基本完成620多项,其中,列入《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15项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完成及基本完成12项,占80%。
(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珠江流域所有市县均建有污水处理厂,全流域共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66座,总处理能力1581.7万吨/日,比2009年增加68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96万吨。据初步估算,2010年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比2009年增加5个百分点。流域内所有市、县、区和部分中心镇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在0.5~1.05元/吨之间。截至2010年底,珠三角地区73个中心镇中共60个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广州、佛山、中山、江门四市中心镇已经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国控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有效监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三)工业污染防治不断强化。流域各市进一步加强电镀、化工、冶炼、制糖、食品发酵、纺织印染、制革等污染严重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大力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据初步统计,2010年流域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截至2010年底,流域共有393家企业自愿申请并通过清洁生产验收被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
二、考核检查情况
为检查流域各市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了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于2011年3月14~22日分6组对流域各市进行了考核检查。流域各市高度重视考核检查工作,先后组织了严格的自查和自评,形成了较为客观详细的自查总结报告。其后,经过反复审核、征求意见和省环境保护厅厅务会议审定等程序,形成最终考核结果(附件)。
附件:2010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情况表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2010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情况表
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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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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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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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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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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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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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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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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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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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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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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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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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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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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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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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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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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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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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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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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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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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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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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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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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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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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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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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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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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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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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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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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