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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04号)--包头市紫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企业所在地
经营地址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包头市紫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发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包头市
包头市建设路中段
2011.04.07
a-nm11-002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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