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土资源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0年,我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以及部机关自身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一、完善机制,整合力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健全完善机制,及时依法公开。我部建立了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司局和单位“谁产生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司局和单位确定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保证了我部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得以及时依法公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实施了《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完善,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服务。

  

  (二)改版升级门户网站,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为了更好地发挥部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平台作用,2010年3月,部门户网站完成了软硬件系统集成、信息整合和页面改版,大大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调整了政务公开版块的栏目设置,加大政务新闻、领导活动、政府会议、行政审批结果公布、通知公告、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预警、人事任免、政府采购、资质认证等信息的发布力度,信息量和更新速度较往年有显著提高,全年累计发布政务信息5760余条。

  

  整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公开信息,提供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集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土地招拍挂信息和土地出租、抵押和转让信息。提供多种分类的复合查询功能,发布在土地市场栏目中,年度发布土地出让、成交及结果公示等信息46.9万条。

  

  完成了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升级改造,增加结构化属性数据,方便用户按照索引号、发布机构、日期以及文号等信息属性进行查找浏览。

  

  积极采取图文、视频、访谈、直播、专题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全程直播报道27次,2010年1月28日门户网站对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进行全程视频和图文直播,开创了中央部委网站的先河,当日网站点击率突破600万。进行6场在线访谈,请有关领导、专家对重大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作出权威发布和深入解读,与网民进行直接交流。围绕部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热点,组织制作了24个专题,进行深度报道。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与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特色政府网站评选中,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荣获“服务创新奖”;在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组织开展的综合影响力评估中,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在“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奖”中排名第四,同时荣获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奖、中央国家机关网站特色栏目奖、中国政府网站领先奖。

  

  (三)充分利用国土资源出版物,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公开发行的国土资源报刊,包括《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地质勘查导报》、《国土资源通讯》、《中国土地》、《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中国地产市场》等,发挥新闻宣传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一是对部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活动,通过消息、通讯、评论、综述、署名文章、图片等新闻报道形式,全面报道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和实际成效等,及时传播信息,进行深入解读。二是对部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作出全景式反映。三是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对于违法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或向有关单位转交(办),拓宽了群众监督的渠道。四是刊登大量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公告等国土资源市场信息。全年各种国土资源报刊政务信息公开的文字量达到6000多万字。


  年度《国土资源公报》、《国家土地督察公报》、《中国国土资源年鉴》,是十分重要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2010年编写的上一年度《国土资源公报》、《国家土地督察公报》均已向社会公布,在有关网站和报刊公开;《中国国土资源年鉴》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供国家图书馆。

  

  中国大地出版社(地质出版社)每年出版众多国土资源管理图书,均按规定及时提供国家图书馆,以便社会公众查阅。

  

  (四)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权威发布政府信息。积极通过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会,及时、广泛、权威地发布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新闻发布的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发表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问询,以及通过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发布新闻消息。2010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25场。

  

  (五)充分利用咨询和热线服务平台,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诉求。充分利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6829999土地矿产法律热线和咨询服务大厅,畅通双向沟通渠道,重点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

  

  2010年,咨询服务接待大厅共受理咨询10022件,其中来人咨询113件;168电话人工咨询2758件,自动咨询7028件,累计时长32585分钟;法律网咨询119件,信件咨询4件。

  

  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2010年共受理线索23319个,其中举报电话18995个,举报电子邮件2513个,举报信件1353件,举报传真458件。

  

  二、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的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2010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我部实施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保红线为主要任务,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有机结合,着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提高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土地调控政策到位。实现有效监管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坚守耕地“红线”。部门户网站主站、国家土地督察子网站及九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子网站均开设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专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行动的方案、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积极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等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支持和服务。定期公布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供应和开发情况、重点城市监测价格等信息。公开实施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分省指标分配情况,全面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开展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地质资料目录服务、公开数据服务系统、依申请和定制产品服务系统等,依托部门户网站形成了统一的网络化对外服务系统,为社会提供数字化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快讯》190期,及时反映各地实施行动的情况,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印发的同时,登载在相关网站上。此外,还组织中央媒体以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作了大量宣传报道。

  

  (二)加大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和听证制度,规定部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资源法律网《国土资源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报》中予以发布,未经公开发布,不得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据。发布了《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7号),明确了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原则,定期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及时公开后评估有关信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公布了国土资源部现行有效的规章、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失效、需要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在制定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加大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力度。

  

  (三)建立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案件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开通报查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首次启动土地违法问责和进行集体约谈行动,组织新闻媒体作了大量报道,对被约谈的12个县市进行曝光。


  着力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集遥感影像、监测信息、土地利用现状图于一体的全国国土资源利用“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并大力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逐步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遥感监测范围。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迅速集成各地审批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3月30日在部门户网站作为中央部门第一家主动公开了2010年部门预算,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规定格式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及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并就我部职能、单位及人员等基本情况做了简要说明。

  

  (五)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服务。积极应对重大灾害,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灾害的抢险救灾中,国土资源部门在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科学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标明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帮助广大群众消除恐慌心理,科学应对灾害,取得积极成效。

  

  充分利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预报信息。为有效防范地质灾害,自2003年起,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合作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2010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又进一步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推向县(市、区)一级。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区、市)、253个市(地、州)、1265个县(市、区)开展了这项工作。2010年汛期,部与中国气象局在中央电视台共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153次,其中,5级预警3次,4级预警81次。地质灾害防范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166起,避免人员伤亡9577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3亿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不但前移了地质灾害防线,也提高了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整合升级监测监管系统, 全面公开土地出让信息。通过系统整合和技术升级,实现全国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录入上报,土地供应数据由系统自动汇总统计,从而实现土地出让信息全面公开,大大促进了对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目前,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已经实现全国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实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上对外公布。其中土地出让公告主要公示出让人、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期、开发程度和规划指标要求等;土地供应结果主要公告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拟开竣工时间和实际开竣工时间。将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定嵌入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同时对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检查。

  

  为充分发挥土地登记结果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我部与银监会开发了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系统,基于互联网向经过认证的银行机构提供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三、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对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包括计划单列市等副省级单位在内的333个市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个农垦师以及各地推荐的76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2010年度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所有省级厅(局)、98%的市级单位以及65%的县级单位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体系逐步完善。31个省级和60%市级单位建立了信息公开目录,省级和市级单位的工作动态、专项工作栏目公开率都在97%以上;省级单位的规划类项目、地价等项目的公开率75%,行政审批结果类项目的公开率超过91%,办事指南、土地和矿产依法收费等服务类信息公开率超过88%;市级单位办事指南类项目的公开率均在60%左右,土地招拍挂、土地和矿产依法收费等项目的公开率在58%以上。三是“一站式”在线办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88%的省级和30%的市级单位对表格填写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和指导;91%的省级和55%的市级单位对社会公众在线咨询业务及政策有较为及时详细的答复;在线查询办事进度功能更加完善。四是政民互动的意识进一步提高。100%的省级和74%的市级单位实现了公众投诉和举报功能,公众互动渠道更加丰富,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


  2010年6月1日,组织召开了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座谈会,天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贵州、甘肃等省(市)和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40余人参加。各单位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任务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就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公开原则、公开范围、信息查询、监督检查、保密审查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作出了规定,并从操作层面对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以及时限、告知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我部在政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窗口受理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特别是不予受理机制,受理和答复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1件(其中耕地保护111件,规划16件,土地利用4件,政策法规2件,地籍管理5件,宏观调控2件,执法监察1件),比上一年增加近75%。均已全部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0年,我部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部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33件,均已办结;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8起,未立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