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及云人〔2006〕5号)文件的规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为3人(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建材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18日在省人才市场二楼交流大厅、11月19日在省人才市场一楼服务中心大厅(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其他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报名。国有单位的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报名。报名时交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特长等相关材料。

  (二)考试

  1、笔试: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招考比例的,须报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方可开考。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评分。

  笔试考题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省人事厅人才市场主编《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根据具体岗位要求组织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三)考核: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四)健康检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

  六、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省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考试费用由考生在报名时交纳。收费单位应向应聘人员出示《收费许可证》。否则,视为违规收费。如有违规收费行为,请向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七、本信息发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3101793

  附表: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附表:

  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招应届
生人数
社招 人数
其它招聘条件
文秘岗位
1
大学本科、研究生
1
 
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类、新闻类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应用熟练,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对外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市场营销岗位
1
大学本科、研究生
1
 
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应用熟练,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对市场有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建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取得营销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财务管理岗位
1
大学本科、研究生
1
 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应用熟练,英语通过国家4级以上考试,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取得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合计
3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