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现予以公布。省厅将组织专家分批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根据医学科学、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医疗机构要按照《办法》要求,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填写《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做好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准备工作。省厅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审核标准,指定有关机构,开展技术能力审核评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对通过能力评价的医疗机构按照《办法》规定,办理相应的医疗技术项目登记,并及时将准予第二类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告。对不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要停止开展相关的医疗技术,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附件:1.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2.河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河北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共计12类46项)
一、呼吸科
1.经支气管镜介入治疗技术
2.经内科胸腔镜胸膜固定术
二、骨科
3.半骨盆切除术
4.人工关节置换术
5.骶管内肿瘤综合治疗
6.人工关节缩创术及翻修术
7.腰椎间盘微创手术治疗
8.颈椎间盘前路椎体次全切固定术
9.椎管内肿瘤纤维外科治疗
10.关节内骨折缩创治疗
11.脊柱侧弯前路胸腹联合松解术
12.颈椎病后路、前路减压植骨内固定术
13.髋臼造盖及骨盆截骨术
14.臂丛神经损伤神经移位术
15.颈、胸、腰椎骨折脱位前、后路复位固定减压植骨术
16.复杂骨盆及髋臼骨折
17.断肢(指、趾)再植术
18.周围神经、血管修复术
19.复合组织移植修复术(肌瓣、肌皮瓣、骨瓣、足拇趾拇甲瓣或第二足趾游离移植拇指再造术等)
20.拇指再造及部分再造术
21.脊髓损伤后膀胱功能重建术
22.先天髋脱位矫正手术
三、介入放射
23.神经系统介入诊疗技术
四、心血管内科
24.冠脉介入诊疗技术
⑴冠状动脉造影术
⑵经皮冠状动脉内介入治疗术(PTCA、Stent)
⑶IABP应用术
25.起搏治疗相关医疗技术
⑴临时心脏起搏器安置术
⑵永久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单腔、双腔、CRT、ICD安置术)
26.电生理相关医疗技术
⑴心内电生理检查术
⑵射频消融术(室上速、房速、房扑、房颤、室速等射频消融术)
27.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⑴左右心导管术
⑵经皮房间隔穿刺术
⑶经皮ASD、PDA、VSD、血管瘘封堵术
⑷经皮二尖瓣、肺动脉瓣、主动脉瓣球囊扩张术
28.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⑴主动脉、外周血管(动、静脉)球囊扩张术、支架和(或)滤器植入术
⑵肾动脉支架植入术
⑶颈动脉支架植入术
五、烧伤整形科
29.复杂性游离皮瓣、皮瓣、肌皮瓣、超薄皮瓣修复术
30.特大面积烧伤切(削)痂植皮术
31.男性生殖器成形或再造术
32.乳房再造成形术
33.阴道成形术
六、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34.人工耳蜗植入术
35.经鼻内镜蝶鞍肿瘤切除术
36.经鼻内镜前颅窝鼻窦肿物切除术
37.全喉全下咽全食管切除胃代食管术
38.全喉切除术后发音重建术
七、妇产科
39.妇科内镜诊疗技术
八、医用高压氧科
40.医用高压氧治疗术
九、眼科
41.角膜移植技术
42.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
十、肾内科
43.血液透析技术
十一、泌尿外科
44.输尿管镜技术
45.经皮肾镜技术
十二、新技术
46.本省首次开展(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以上46项临床技术纳入本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