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经研究,决定5月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宣传教育,让师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并预防疾病,避免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为师生提供一个卫生安全、舒适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二○○九年五月四日
 
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

  一、基本知识
  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猪的急性呼吸道疾病,该病毒可在猪群中造成流感暴发。
  甲型H1N1的症状与普通人流感相似,包括发热、咳嗽、喉咙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和呕吐,重者会继发肺炎和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目前虽尚无疫苗预防甲型H1N1流感,但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

  二、防护措施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3、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
  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5、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6、食用处理得当的熟猪肉和猪肉制品。烹制猪肉时将猪肉烹制内部温度达到71度,可杀死细菌和病毒。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