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依法处理未参加2009年度核验和暂缓年度核验出版物发行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今年的出版物发行企业年度核验工作于4月3日正式结束。对未参加年度核验和暂缓年度核验的出版物发行企业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4月3日前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给予暂缓年度核验的企业,在缓验期间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的,可于5月11至15日重新在网上(www.bjppb.gov.cn)提交年度核验表,5月18日至20日携带整改报告、年度核验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发证机关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二、未参加年度核验的批发企业、连锁经营总部、网上书店,法定代表人可于5月4日至5月14日期间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发行处登记并接受处理,并于5月11至15日在网上(www.bjppb.gov.cn)提交年度核验表,5月18日至20日携带自查报告、年度核验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补办年度核验手续。
三、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出版物零售企业,可于5月4日至5月14日期间到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登记并接受处罚,于5月11至15日在网上(www.bjppb.gov.cn)提交年度核验表,5月18日至20日携带自查报告、年度核验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发证机关补办年度核验手续。
四、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应当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视情节轻重,对未参加年度核验的发行企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五、未参加2008年度核验的出版物发行企业已依法被注销经营许可证,不再给予补验。
六、5月20日下午4:30(含5月20日)前未依照上述规定办理年度核验手续的出版物发行企业,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和京新出发(2009)40号文件的规定,由原发证机关注销登记。
七、各区县文委于5月20至21日在网上自行将未办理年度核验手续出版物发行企业注销登记。
八、联络方式:
1.出版物批发单位、出版物连锁经营总部、本版总发行单位、网上书店的业务咨询电话:64081416。
2.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咨询电话如下:
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65258800转8234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 88087455
崇文区文化委员会 67072883
宣武区文化委员会 83975608
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84681136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51601032或51601023
丰台区文化委员会 83811374
石景山区文化委员会 68862640
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 69838276
通州区文化委员会 69514976
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80110159
顺义区文化委员会 69443669
平谷区文化委员会 89983118
怀柔区文化委员会 69687721
密云县文化委员会 69069613
延庆县文化委员会 69172613
大兴区文化委员会 81296734
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69353032
燕山文卫分局 69341884
3.网络技术咨询电话:64081716。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