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英国政府税收协定认定书生效及关于印发中、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书文本并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英国政府税收协定认定书生效的通知》(国税发[1997]3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认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通知》(国税发[1996]18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7年4月16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英国政府税收协定议定书生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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