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B章:环境影响评估(费用)规例
赋权条文版本日期01/04/1998
(第499章第32条)
[1998年4月1日]1998年第72号法律公告
(本为1997年第456号法律公告)
第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版本日期01/04/1998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根据本条例提出申请的费用版本日期01/04/1998
附表所指明的费用是本条例第5(2)(d)、6(2)、10(1)(e)、12(5)及13(6)条(视属何情况而适用)所指的订明的申请费用。
第3条费用的宽免版本日期01/04/1998
任何政府部门,如非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所指的营运基金运作,则无须缴付附表指明的任何费用。
附表版本日期22/12/2000
[第2及3条]
申请费用
项目详情费用$
1.申请本条例第5(1)(a)条提述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概要16325
2.根据本条例第5(1)(b)条申请批准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18760
3.根据本条例第6(2)条申请批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42190
4.申请本条例第10(1)(a)条提述的环境许可证16535
5.申请本条例第12(1)条提述的新的环境许可证6030
6.根据本条例第13(1)条申请更改环境许可证的条件8245
(2000年第311号法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