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动银行业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推动银行业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新乡市推动银行业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业机构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切实支持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新乡银行业和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了《新乡市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推动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银行业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原则,拓宽思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小企业服务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审时度势,深化改革,积极作为,更需要商业银行强化小企业服务措施,建立良好的法律与制度环境,共同创造有利于小企业融资的整体环境。各银行业机构要坚持银企双赢的和谐发展思路,积极推动小企业发展。并注意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银监会、河南银监局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与支持全市小企业创新发展信贷计划相结合,二是把执行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与行业授信管理和服务措施紧密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融资需求要树立优先扶持、优先发放的意识。
二、成立专门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明确规划,力争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各银行业机构不能单纯把为小企业开展信贷服务看作是一项具体的银行业务,而应视为一项带有战略意义的变革来认识。各银行机构应充分发挥各自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及产品科技含量高、适销对路、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求全年小企业贷款客户数量、贷款增量及贷款质量较上年有明显突破。各银行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应对现有内设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机构,研究和管理小企业服务工作。通过组建专业化团队,办理小企业授信业务,使小企业授信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人员队伍、考核评价等方面相对独立。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小企业授信的新思路、新途径。根据小企业生命周期和贷款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提供可循环使用贷款、封闭贷款、专用权质押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和票据贴现等多层次的金融产品。通过理顺小企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锁定相关优势企业,推出应收账款保理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和质押等多种贷款方式,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积极推动小企业健康发展。并不断加强银行业资产业务创新。既要注重对传统资产业务的包装和更新,更要在信贷产品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加大试点和创新的力度,改变银行较为单一的资产结构,既服务于小企业发展,又能有效促进银行效益提升,提高银行主动运作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
三、加强机制建设,再造业务流程,不断探索银行业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方式
各银行业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应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上加以创新,而不是简单地增加小企业授信和小企业客户,主动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经营决策机制,确保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建立系统化、标准化的决策执行机制,将制度建设与业务流程改造、技术手段创新、管理工具开发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成本核算能力,对小企业每一个产品的核心绩效设置指标,定期进行跟踪考核,根据情况或调整指标,或调整产品,建立动态的管理机制。二是小企业授信业务流程应和大企业区别开来,注意增强对小企业服务的针对性,在服务方式、内容和措施等多方面,更加贴近小企业资金需求。三是建立小企业授信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汇总小企业基本情况、以往所有贷款申请情况和相应的贷款偿还情况,特别是对风险评价、通报和对违约情况的了解等要努力去做实,确保持续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授信的管理与监控。四是加强对小企业授信的风险和合规性审计,加强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培训,并指导小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加强财务管理,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能力。要继续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对小企业信贷营销意识,及时为小企业提供信贷、信息、咨询、结算、代理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建立面向市场、客户和基层的业务创新决策及市场营销机制,形成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各银行业机构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在小企业授信体制建设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真正将小企业授信业务独立出来,形成一套涵盖授权、审批、管理、核算、考核、激励、审计、问责免责等内容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从而构建新型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四、建立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强化监管服务,加强小企业授信岗位人员培训
各银行业机构应结合银监会“六项机制”,普及小企业授信业务知识,积极研究和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小企业授信的成功经验,采取分层次、按梯队的多样化方式,加强对小企业授信组织管理、营销策略、资产定价技术、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和小企业授信业务人员对国家有关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法规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五、加强对小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指导工作
监管部门和各家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要注重监督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各级银行机构完善服务手段、优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银行业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贷“窗口指导”,督促银行业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断优化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定期监测、分析、通报辖内银行业机构对小企业信贷投入和金融服务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风险隐患进行提示。三是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大扁平化管理力度,优化机构设置和布局,大力拓展业务范围,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四是积极争取实施有差别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上级监管机构适当降低新乡设立区域性银行业机构在资本金和营运规模上的要求,引进区域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步伐,配合担保公司改善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各类银行业机构对新乡经济发展的融资服务功能。
六、加强沟通协作,争取各方支持,共同创造银行业支持新乡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环境
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上级行以及银行同业间的沟通和配合,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强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研究和改善支持小企业授信的配套政策。二是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培育合格的中介组织与行业自律组织,建立有效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不断完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三是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地方政府在财税政策优惠、不良贷款清理、改革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四是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建设,强化小企业信用和法规观念,引导小企业加大力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资信水平。督促有关司法部门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保障银行业机构的合法权益。五是协调抵押评估登记部门,简化抵押登记手续,减免抵押评估登记收费等,为小企业授信业务降低成本。六是各国有商业银行应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宽松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小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扩大信贷投入规模。七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着力推动各种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涉农贷款担保机构的建立,壮大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担保难问题,全面提升银行业对小企业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