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贴专家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3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并于2009年1月6日之前将核查报告报送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信息部,核查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核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2.《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简表》和《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全息表》(以上两表均须打印并同时须报电子文档);
  3.因为去世等原因停发政府特贴,但未及时向人事司报告的专家姓名、去世时间;
  4.因机构调整而划入(出)本单位管理的专家情况;
  5.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此次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是保证政府特贴顺利发放的前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核查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备上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对于上报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不完备的,我们将责成重新核查,审核通过后再划拨津贴款。
  人事司联系人:刘立强  联系电话:87182727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联系人:郭乐  联系电话:87182180 电子邮箱:rcdy@sport.gov.cn.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从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及体育人才网www.tyrc.gov.cn下载。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享受特贴专家个人情况简表(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