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哈尔滨环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哈尔滨环城高速公路瓦盆窑至秦家路段工程用地范围:自动力区朝阳镇瓦盆窑村起,经南岗区跃进乡、王岗镇,道里区新发镇,道外区松北镇、万宝镇,至呼兰县呼兰镇秦家村,公路全长38.168公里,中心线(白灰定位中线)两侧各30米。
二、在哈尔滨环城高速公路瓦盆窑至秦家路段工程用地范围内,禁止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备耕或者种植作物。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进行备耕或者种植作物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者清理,不予补偿。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