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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上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指导工作,保障灾区物价的基本稳定,请已经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地方将临时干预措施的实施情况(范围、品种及具体形式等)务于5月28日下班前书面上报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已发文的请附上正式文件)。
  联系人:王小兰 岳小丹
  联系电话:028-86522722(传真)
  电子邮箱:yuexiaodan727@163.com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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