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促进抚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促进抚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银行卡产业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金融信息化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卡需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江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银发[2006]1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积极发展和逐步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为原则,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推进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为核心,积极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大力改善银行卡使用环境,促进以银行卡为介质的非现金交易持续快速增长,逐步缩小我市银行卡产业与发达地市的差距。
(一)到2010年末,全市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30%;
(二)到2010年末,全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60%,并形成一批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
(三)到2010年末,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达到50%;
(四)到2010年末,努力开发一卡通项目,让居民生活中的水费、电费、通信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能够通过一张卡,在多种缴纳终端上实现自助缴费。
三、工作任务
(一)不断优化银行卡交易系统。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加强跨行交易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系统性管理能力,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加强对ATM 的管理,合理调整ATM布局,重点向大专院校、医疗单位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增加容量,对大型酒店、新建的街区、人流量大的旅游景点,引导各行增加ATM机具投放量。争取早日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
(二)大力推进银行卡发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探索和不断增加银行卡在抚州市辖区各农村信用社内的服务功能,积极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积极发展联名卡,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
(三)拓展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在商业、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家行政机关中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实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推行使用银行卡缴纳税款业务。增加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数量,积极发展新的特约商户,引导商户受理银行卡,大力布设直联POS,力争从2008年起,新开设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餐饮服务业商户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
(四)进一步指导银联机构提高银行卡联网通用水平,将联网通用范围扩大到我市所辖各县(区)。各发卡银行不得设置壁垒,阻碍和破坏银行卡联网通用。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要监督各发卡银行按照联网通用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原则。银联机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银行卡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确保2009年底跨行交易成功率要争取达到95%以上。
(五)大力推广公务卡。尤其是要结合近期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推广使用公务卡的要求,在我市财政预算单位推广公务卡的运用,力争在2008年底前在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广使用银联标准公务卡。
(六)加强政策引导,扫除银行卡受理盲区。目前,我市银行卡受理商户覆盖面狭窄,POS刷卡消费应用基本上局限于抚州市区和大型零售商业、餐饮、宾馆等少数行业,我市下辖县(区)布放的机具量很少。在我市零售药店、医院、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学校、旅游景点门票、房产与汽车销售、加油站等许多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银行卡的应用基本上还是空白。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应加强政策引导,研究措施,逐步扫除银行卡受理盲区。
(七)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要组织发卡银行、银联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银行卡常识,培育城乡居民用卡意识。一是要制定相对长期的宣传方案,利用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受众广泛的优势,宣传使用银行卡,引导全社会培育用卡意识;二是从2008年起,组织开展有奖刷卡活动,鼓励持卡人刷卡交易。
(八)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要联合市公安局、银监局、银联机构及各发卡银行,在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卡犯罪方面加强协作,建立银行卡风险警示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发布警示信息和揭露诈骗方法,教育、提醒持卡人防范银行卡诈骗,切实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消除城乡居民的安全顾虑。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抚州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抚州市银行卡产业推进工作。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为“领导小组”牵头单位,“领导小组”是组织、协调和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成员由市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银监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广电局、中国银联江西分公司驻抚州办事处等14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是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主要责任部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和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行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设立后,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交流探讨银行卡产业发展相关事宜,落实与推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责,搞好配合,积极支持我市银行卡产业加快发展。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有效的银行清算、支付系统与财政国库收付系统的互联互通机制,为推广政府公务卡提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银行卡,实行国家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市国税、地税部门应会同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积极研究银行卡在强化税收征缴方面的措施,落实国家对银行卡业务及银行卡消费的税收政策,支持推动纳税人利用银行卡办理缴税业务。银行卡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刷卡消费资金的到账时间,建立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范围,建立健全高效率的差错、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差错处理效率,并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作为银行卡服务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宣传,扩大范围。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要组织发卡银行、银联机构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银行卡功能,普及银行卡知识,使社会公众认识银行卡,接受银行卡和使用银行卡,不断壮大持卡消费群体,扩大银行卡的受理市场和应用范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培育公众持卡,用卡意识,倡导刷卡支付,减少现金流通。
(四)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要按照反洗钱及其他有关规定,会同公安、银监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防止银行间在拓展银行卡业务中诋毁他行的不正当宣传和防止违反银行卡受理规定的现象发生,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技术风险管理体系,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要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实现银行卡不良信息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商业银行要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