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2007年人事年报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人事统计年报和公务员专题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2007年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2007年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统计;
(二)《2007年国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2007年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统计;
(三)《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统计。
(四)《公务员统计表》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专题统计。
二、统计时点
公务员专题统计时点是2007年10月31日,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时点是2007年12月31日。
三、统计方法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2007年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工作由各单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统计上报。其中,具有汇总职能的市直机关主管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集下属事业单位数据后,利用该软件的统计功能进行直接统计、数据校核和汇总,以提高汇总单位统计的速度和准确性,最后生成的有关报表和信息盘报送我局。
(二)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2007年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统计工作由各单位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无该软件,也可采用省人事厅统一发放的《2007年人事统计软件》)统计上报。其中,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可通过“人力资源系统”统一采集下属国有企业数据,利用该软件的直统功能进行直接统计、校核和汇总,以提高统计的速度和准确性,最后将生成的有关报表和信息盘报送我局。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所在区人事局直接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生成报表,经汇总、数据校核后送报我局;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我局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直接统计。
(四)公务员专题统计。有关要求参照附件具体说明。
(五)2007年企、事业单位统计软件说明。2007年国有经济成分的事业、企业单位统计方式继续采用2006年的综合表填报方式,各基层单位不再需要单独填报基层表。为配合新的统计方式,我局已安排系统开发商按照新报表格式的要求更新了《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请各单位于2007年12月12日后到我局网站(//www.rsj.sz.gov.cn)下载“人力资源系统直统安装盘”安装使用。
四、统计工作的组织
按照分级管理逐层负责的原则,我局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人才资源统计的组织、实施,对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各区人事局负责辖区单位人事统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所属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进行有关数据和报表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直各机关单位负责组织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并进行有关数据和报表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要按照统计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层层把关,抓好落实,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尤其是具有统计汇总职能的主管部门须严格审核下属单位数据,避免出现错统、漏统现象,按时、按质、高效地完成统计任务。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或与技术支持部门联系。
2007年公务员专题统计数据上报的截止事件为2007年12月21 日,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统计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上报日期之前将本级、本系统的人事统计数据(报盘)及相关报表按统计要求报送我局。
六、其他事项
(一)统计工作相关人员须到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下载中心下载“2007年人事统计软件”(公务员统计软件必须用省人事厅软件)及人事统计报表样表、工作说明、审核要点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及软件,详细了解2007年度有关统计报表的说明、审核要点,以保证本年度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人事统计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和报盘,请各单位迳送我局流动调配处(市民中心西区1042室)。
七、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深圳市盛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3263961,21680299,联系人:王卫;
(二)公务员专题统计软件使用技术支持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82108371,13826534319;
(三)有关统计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联系人:许虎,电话:82001713;
2.深圳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联系人:刘铁江,电话:82108371,82108373,传真:8200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