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安阳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建立并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传销滋生蔓延的土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安阳为出发点,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禁止传销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村)建立打击和防范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及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在我市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二、工作方法
通过在社区(村)推行"五个一"机制,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定"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告知每个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为重点,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要按照安阳市综治办、安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等三个暂行意见的通知》 (安综治办(2005)7号)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暂住办、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暂住办、出租房屋户构成的四级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网络和协管队伍的作用,把社区(村)内的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基层执法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印发"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县(市、区)与街道办(乡、镇)之间、街道办(乡、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定"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街道办(乡、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2006)23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7月30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要在辖区内选择1-2个社区(村)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县(市、区)打传办和街道办(乡、镇)要加强对试点社区(村)的指导。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9月10日至12月14日)。9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向市打传办书面报送试点工作情况,并总结工作经验,择优推荐成效显著的试点单位。9月中旬召开现场会议,由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试点单位介绍经验,并在全市各社区(村)全面铺开。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4日-12月31日)。市打传办要抽调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城市四区和开发区管委会,对不开展或不积极支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县(市、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精心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五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签定责任状,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各级打传办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具体分工,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相互交流经验。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市打传办报告各社区(村)"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市打传办要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迅速开展。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