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物价局拟订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改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减轻外商投资企业负担,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行政和事(企)业单位,应当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收费",是指各行政管理部门、行使政府职能或提供特定服务的事(企)业单位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并生产经营的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目录的一、二、三产类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
第五条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物价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监察局、审计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第六条 实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优待证》制度。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发放《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优待证》,凭此证享受减免收费的相关待遇。
第七条 市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含代收费部门和单位)对持有《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收费优待证》的企业实施减免收费(减免收费标准见附表),其中需上缴省部分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缴。
第八条 实行减免收费后,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取明确属于免收的各类基金(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但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其他职责和管理服务范围不变。
第九条 凡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取新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物价局审核后方可收取。
第十条 各收费部门和单位应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范围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各收费部门和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减免台帐,年终报市物价局审核、汇总。
第十二条 市物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收费项目由企业和其他单位提供服务的,当事人双方可在国家规定幅度内协商,有浮动范围的可按下限标准商定。
其他涉及商品进出口管理、道路车辆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信、交通运输等项目的收费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有浮动幅度的可按下限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 11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生效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规定同时不再执行。
附件:减免收费项目表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优惠方式 | ||||
政 |
1 |
防洪保安资金 |
综合基金 |
通财综〔2004〕41号 |
免收 | |||
2 |
粮食风险基金 | |||||||
3 |
绿化费 | |||||||
4 |
地方教育基金 | |||||||
5 |
人防经费 | |||||||
6 |
地方教育附加 |
苏政发〔2003〕66号 | ||||||
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通政办发〔2003〕219号 | ||||||
8 |
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 |
苏政发〔1995〕62号 | ||||||
行 |
9 |
合同示范文本工费 |
苏价费函〔2003〕114号 | |||||
10 |
劳动合同鉴证费 |
价费字〔1992〕268号 | ||||||
11 |
治安联防费 |
苏价费〔2002〕224号 | ||||||
12 |
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
苏价费〔2002〕224号 | ||||||
13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
苏价费〔2003〕151号 | ||||||
14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 |
价费字〔1992〕401号 | ||||||
15 |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 |
价费字〔1992〕401号 | ||||||
16 |
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
苏价费〔1996〕417号 | ||||||
17 |
卫生防疫防治微生物检测费 |
苏价费〔1996〕417号 | ||||||
18 |
卫生防疫防治安全性毒理学和功能性检测费 | |||||||
19 |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费 |
苏价费字〔1992〕175号 | ||||||
20 |
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 |
苏价服〔2001〕281号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优惠方式 |
||||
行 |
21 |
临时用地管理费 |
苏价涉字〔1993〕219号 |
免收 |
||||
22 |
土地登记费 |
苏价房〔1999〕134号 |
||||||
23 |
土地用途变更费 |
苏价费〔1998〕76号 |
||||||
24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苏价涉〔1995〕160号 |
||||||
25 |
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
计价费〔1997〕2500号 |
||||||
26 |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
苏价费〔2006〕361号 |
||||||
27 |
聘用合同鉴证收费 |
苏价费〔2004〕106号 |
||||||
28 |
档案资料证明费(对单位出具房、地、财产、债权、债务、及商标等证明材料) |
苏价费函〔2004〕225号 |
||||||
29 |
项目评估费 |
苏价费函〔2002〕116号 |
||||||
30 |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苏价服〔2002〕221号 |
||||||
31 |
户外广告场地费、建筑物占用费 |
苏价服〔2002〕252号 |
||||||
32 |
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 |
苏价费〔2006〕397号 |
按标准的50%收费 |
|||||
33 |
计量器具检定收费 |
苏价费〔2005〕175号 |
按标准的70%收费 |
|||||
34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
苏价费函〔2001〕12号 |
||||||
35 |
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收费 |
苏价费函〔2004〕159号 |
||||||
36 |
纤维检验收费 |
苏价费〔2002〕54号 |
||||||
37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
苏价工〔1996〕422号 |
按标准的80%收费 |
|||||
38 |
人防易地建设费 |
通价费〔2006〕168号 |
工业设施免收,非工业设施除外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依据 |
优惠方式 |
服 务 性 收 费 |
39 |
公证服务收费 |
苏价费〔2002〕275号 |
按标准的70%收费 |
40 |
职业介绍服务收费 |
苏价费〔1999〕486号 | ||
41 |
商标代理业务收费 |
苏价费〔1996〕180号 | ||
42 |
工商咨询服务收费 |
苏价费函〔1998〕103号 | ||
43 |
人才交流服务收费 |
苏价费〔2004〕106号 | ||
44 |
土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
苏价服〔2004〕258号 | ||
45 |
房屋交易手续费 |
苏价服〔2002〕62号 | ||
46 |
产品质量认证费 |
苏价费〔2004〕464号 | ||
47 |
资产评估收费 |
苏价服〔1999〕357号 | ||
48 |
税务代理服务收费 |
苏价服〔1999〕357号 | ||
49 |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 |
苏价房〔1996〕296号 | ||
50 |
报关收费 |
苏价服〔1998〕324号 | ||
51 |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 |
苏价服〔2003〕42号 | ||
52 |
消防设施检测收费 |
苏价费〔2002〕224号 | ||
5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 |
苏价费〔2002〕86号 | ||
54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收费 |
苏价服〔2003〕171号 |
按省定标准的下限收费 | |
55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
苏价服〔2004〕483号 | ||
56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 |
苏价服〔2005〕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