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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伊克昭盟改设鄂尔多斯市的请示》(内政发(2000)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伊克昭盟和县级东胜市,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胜区。
二、鄂尔多斯市设立东胜区,以原县级东胜市的行政区域为东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宝日陶亥西街。
三、鄂尔多斯市辖原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乌审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新设立的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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