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局: 接浙江省卫生厅浙卫发〔2006〕351号通知,经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临安市和桐庐县中医院被确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希望上述两家医院进一步按照《浙江省中医医院等级医院标准》、《全国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和《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试行)》要求,抓好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