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2000]280号文件精神,交通部决定今年第三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检查(以下简称公路检查)。为切实加强公路养护与管理,做好迎接公路检查的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交通部组织这次全国干线公路综合检查,是对“九五”期间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阅,同时为制定“十五”计划提供依据。对我省来说,也是一次对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和高速公路、“先行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切实组织好这次公路检查,各地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成立由交通部门牵头,财政、城建、工商、公安、交警、林业、物价、土地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筹备公路检查工作协调小组。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迎接公路检查的实施方案。省交通厅要加强对此次公路检查工作的指导,制定好迎接公路检查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我省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三、对照部颁标准,狠抓落实
要认真对照交通部颁布的《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评比办法》,切实根据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查找不足,落实整改,以实际行动迎接这次公路检查。
(一)要全面普查路况,切实掌握好本辖区的公路情况。认真对照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二)交通、公路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和公路养护施工管理工作。要对照交通部检查评比标准,结合分析1997年全国公路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要以迎接检查为契机,加大路面破损修复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力度,严把质量关,促进我省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路况。除交通部门计划安排外,各地政府要广开渠道,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改善辖区的路况。
(四)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在今年9月底以前,各地必须按照检查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路面破损修复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要督促交通部门切实按照质量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消除质量隐患。在交通部检查以前,省里将组织一次初查,各地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五)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公路“三乱”。国务院纠风办和交通部明确指出:对公路“三乱”实行“一票否决”。现再次强调,除交通、林业、公安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上路执法或检查。交通等3家部门在上路执法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照职责和活动范围进行,不得出现“三乱”现象;否则,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加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
公路法规、规章。增强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