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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6月13日省纪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局党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
中共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安排意见

  为严厉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八项禁止性规定,严肃查处权钱交易行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廉洁、为民、务实、高效。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全面提高自觉自律意识
  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具体内容,为贯彻落实《规定》奠定基础。学习《规定》要区分层次,不漏一人;宣传《规定》要充分利用网络和短信平台,做到广泛深入。学习要认真开好四个会。
  1、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及全省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局贯彻落实工作。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领导带头学习《规定》内容,带头贯彻落实《规定》要求。通过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使领导干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权力。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分析局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定》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4、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会。深入学习《规定》的具体内容和中央纪委印发《规定》的《通知》要求,使党员干部明确八项禁止性要求,深刻认识《规定》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真正做到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
  要突出纪检干部对《规定》的学习,使从事相关工作的同志,深刻理解、熟练掌握《规定》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准确把握《规定》与其他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为正确适用《规定》奠定基础。另外,在局集中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还要以处室和支部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做到未雨绸缪,预防为先。
  (二)准确把握《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规定》在明确八项禁止性规定基础上,为了增强可操作性,对每条禁止性规定如何认定都作了准确详细的解释,明确了区分标准和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规定》要求,认真对照,逐项检查,并填写《省安全监管局落实<规定>自我对照检查表》,在2007年6月28日之前完成自我对照检查报告。
  各处室、各支部要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做好督促工作。督促目前存在类似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组织说清情况。对于特别重大或者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防止造成不良后果。第一,认真核查党员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既要核查已经说明的问题,又要盯住问题进行纠正。防止出现只说小问题、隐瞒大问题,以及只说不改的情况出现。第二,认真排查目前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严惩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群众有反映的,可能采取函询等方式要求有关人员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恰当处置。第三,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规定》实施后违反规定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
  (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新情况、新特点,努力完善规章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的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必须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新情况、新特点的研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效果。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及时掌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动向、新成因、新形式、新手段,找出不能有效查处违纪行为的主客观因素,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要努力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和途径。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要注意通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风、执法监察等工作挖掘违纪线索;要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注意分析各种群体性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查找其中隐藏的腐败行为。要注意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进而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级领导责任
  要深刻认识到《规定》的出台,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既体现了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一贯性,又对反腐倡廉工作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既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办案工作紧迫而突出的政策依据问题,又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和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在落实中要做到既有战略思考,又有具体要求;既有长远目标,又有近期工作安排。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按期完成自查自纠
  清理纠正要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对在《通知》要求期限内主动报告、说明情况的,可以比平时的自首和主动交代更为从宽,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务必使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清楚,这是党组织给予自己的一次机会,要珍惜和把握住。心存侥幸,拒不纠正,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三)认真结合当前工作,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要把贯彻实施《规定》,同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吴官正书记在汉中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抓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同落实“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起来,同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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