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各电信专业局:
根据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政策的通知规定,取消市话包月制月租费标准中包含的地方附加费,调整包月制月租费收取标准,具体资费标准调整如下:
甲种 乙种 甲种 乙种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2005-2006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审验工作的
»
南京市物价、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氯乙烯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